青云桂枝之局

鲁芹,本名张淦侑,原名张永剑。1988年4月20日生,男,汉族,广西浦北人。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青团。中国散文学会青少年创作中心会员。中国少年作家班学员。2005年度当代少年优秀作家.原中学生学习报社校园记者。张黄中学七彩桥文学社提议创立人。鲁芹花边文学网站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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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芹 @ 2006-01-31 14:41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张黄中学七彩桥文学社第一届社员大会通过)

一、总则
1、文学社的完整名称是“张黄中学七彩桥文学社”( 简称“文学社”)。
2、文学社是以马克思主义,毛泽东思想,邓小平理论,江泽民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的,在鲁迅精神照耀下的,由张黄中学党政团领导,语文组教师辅导下,与张黄中学学生会、广播站齐肩并进的实行社员自主管理的学生课余学术团体。
3、文学社的宗旨是“繁荣校园文学创作,培养和挖掘文学新人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”。
二、社员
4、凡是张黄中学非毕业班的学生,均可申请加入文学社。
5、社员承认文学社的章程,执行社的决议和按期交纳社费,思想上进,学习力争优异,热衷文学创作,忠于职责,积极工作,努力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质。
6、社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:社员有权参加的各项活动和民主生活;有权监督社委会各项工作的进行;有权向社社员大会提出议案;有权组织学生(非社员)进行正常的集体活动。
7、社员必须严格遵守《中小学生守则》和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严格遵守社的纪律。
三、组织机构
8、文学社产生后,设社委会、创联部、编辑部、外务部四个部门。全体社员选举出社长、副社长和书记员,再由社长任命各部门领导成员组成新的社委会。一般安排社长一名、副社长二名,书记员三名,社长助理二名,主编一名、副主编二名,总编辑一名、副总编辑二名,主任一名、副主任二名。
9、设文学顾问一名,由优秀的在职语文教师或校外著名作家担任。
10、每年4月召开文学社社员大会,审议社委会的工作报告,选举产生新一届由文学社社长、副社长和书记员组成的社委会,讨论社的工作方针,修改章程,吸纳社员等。社员大会由学校团委主办、社委会承办。不定期举行作品研讨会,由社长组织。
11、社长领导文学社的全面工作;负责宏观调控各部门工作, 联系学校党政团、指导老师,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。副社长具体负责指导各部门工作,与社员密切联系,负责重大活动、工作的指导落实。书记员负责整理相关文件、计划、总结、申请、报告、会议记录,稿件存档,办理社员进出社事务,采购各部门活动奖品及纪念品,推荐学生习作;负责监督社内各项重大决策活动的执行情况,反馈存在问题及提出改进意见;负责社的刊物打字、排版及社的网络建设与系统整理工作,并协助创联部、编辑部、外务部的其它工作;负责社的财务工作。主编负责创联部全面工作,协助社长其它工作。总编辑负责编辑部全面工作,协助社长其它工作。主任负责外务部全面工作,协助社长其它工作。副主编协助主编工作,副总编辑协助总编辑工作,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。社长负责社委会全面工作。
12、各部门在以社委会为中央的领导下组成文学社,社员要紧紧团结在以社长领导下的社委会周围,制订完整计划,付诸实行按期完成任务,主编、总编辑、主任每周向社长反映工作情况一次。
四、部门分工
13、社委会:负责文学和日常事务领导及组织工作,决定社内重大活动或会议的举行,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。
14、创联部:指导社员文学创作,协助编辑部的文学创作,组织社员开展学术性报告及文学知识竞赛、各种征文比赛等;组织社内各种文化活动;收集、撰写各类专题知识资料、文章,供墙报出版、校社刊报或网站使用等。实行主编责任制。
15、编辑部:负责编辑、出版、发行校刊校报和社刊社报,收集各班优秀作文,负责评改学生习作等工作。实行总编辑责任制。
16、外务部:负责校内外重大活动事件的采访、宣传、外交工作,协助其它部门工作,代表文学社集体名誉和社外校外各对象进行协商、切磋、交流,组织社员进行外交活动。实行主任责任制。
五、工作方针
17、大事务必召开会议讨论通过。
18、本部门的事尽量自己解决,各部门成员遇到问题应多商量,进行恰当分工合作。
19、活动不搞则已,一搞就要作好充分准备,不能打无备之仗,务实戒虚,力避形式。实在且有益的能做好就做,勉勉强强的可以不做。计划框架内的工作要尽心尽力做好做精。
20、要经常和学校党政团领导、指导老师联络,加强与学生会、广播站的合作交流,行得通的事要认真执行,有疑问要大胆提出,不能闹情绪。
21、社干与社员只有工作任务的不同,团结平等,肝胆相照,充分提高认识,充分考虑,调动自身积极性。
22、要加强帮助各班开展文学创作活动,同时要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。
六、组织纪律
23、文学社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所作重大决议,需三分之二以上社员赞同。
24、社员要与团员一道,在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。
25、不泄露不应泄露的秘密,不得随意以文学社名义进行各种文学创作以外的、有损文学社名誉的活动,不得随意离岗弃位,不得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及社内活动,不得闹个人攻击。
26、社干无条件地全心全意为文学社和全体社员服务,注意加强思想理论学习,不断提高办事能力,清正廉明地解决社内外事务。
27、犯错误者,应大胆自我批评,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出社。
七、附则
28、全体文学社成员须严格认真执行本章程,依据实际情况由每年一届召开的文学社社员大会进行修改。
29、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。
30、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张黄中学七彩桥文学社社委会。

 

张黄中学七彩桥文学社
2005年4 月 4 日
鲁芹草拟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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